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住房。而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政策性住房贷款,因其低利率、便捷等特点,受到广大购房者的青睐。有些申请者却遭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批准的困境。本文将围绕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及应对策略展开探讨。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
1. 贷款额度不足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职工家庭月工资总额的12倍。部分申请者因贷款额度不足,无法满足购房需求,从而导致贷款未获批准。
2. 信用记录不佳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银行会查询申请者的信用记录。若信用记录不佳,如逾期还款、拖欠信用卡欠款等,将直接影响贷款审批结果。
3. 房屋性质不符合规定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适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房屋。若申请者购买的是商业性质、办公性质或其他性质的房屋,将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 申请资料不齐全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申请资料。若申请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将导致贷款未获批准。
5. 房屋总价过高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若房屋总价过高,超出最高贷款额度,申请者将无法获得全额贷款。
二、应对策略
1. 优化贷款额度
申请者可以通过提高月工资收入、增加共同借款人等方式,提高贷款额度。申请者还可以考虑申请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以弥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不足。
2. 管理好信用记录
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批者应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按时还款,避免逾期、拖欠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若已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3. 选择符合规定的房屋
申请者应选择住宅性质的房屋进行购买,避免因房屋性质不符合规定而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批
4. 完善申请资料
申请者应提前准备好申请所需的各项资料,确保资料齐全。若在申请过程中遇到资料不齐全的问题,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补齐相关资料。
5. 调整购房预算
若房屋总价过高,超出最高贷款额度,申请者可适当调整购房预算,选择总价较低的房屋进行购买。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多样,申请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申请者应注重培养良好的信用习惯,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便利。
1、放款的时间取决于哪些因素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放款时间主要是跟个人办理贷款的材料齐全程度、公积金账户上的缴存金额以及银行方面的审核速度有关的。在提交完贷款相关材料后,公积金中心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而银行审批和贷款额度核算所需要的时间也因银行不同而有所不同。
2、网上申请与窗口申请的处理速度有何不同
从整个流程来看,网上申请的放款速度会相对较快,一般只需要3-5个工作日就能完成放款。而窗口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较多,而且需要面对面沟通,所以放款的速度会相对较慢,一般需要7-10个工作日左右。
当然,如果网上申请后出现审核不通过或者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需要重新走窗口申请的流程,因此放款时间的长短会受到申请方式和审核结果的影响。
3、提高放款速度的方法
要想尽快取得公积金贷款的放款,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应该尽早准备好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并且保障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这样审核的时间会相对较短。
其次,缴存金额会对贷款额度和放款速度产生影响,因此可以提前增加缴存金额,以便于提高贷款额度和放款速度。
最后,选择网上申请可以加快放款速度,避免往返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时间消耗。
4、如何了解自己的放款进度
如果需要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放款进度,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同时,也可以拨打管理中心的咨询热线,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放款进度查询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贷款相关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深圳公积金不能全部提取出来,可能是没有满足以下条件:
1、深圳市两年内购房商品房购房提取;
2、公积金账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批销户;
3、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
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向在职单位申请,拿到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
2、凭借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提取公积金。
需要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
2、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
3、初审、复审、审批;
4、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
5、担保公司复核;
6、受委托银行复核;
7、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
8、中心放款。虽然步骤比较多,但办理并不长。比如说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从收件录入到通知面签环节。“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严格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审批不通过原因:
1、没有当地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批能力;
3、尚未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尚未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5、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或没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没有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7、个人信用不好。
8、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9、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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